海底电缆管道新闻
做好部2024年立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高质量立法促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各司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不断提升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质量,做好立法协调和征求意见工作,按要求落实好立法工作计划。法规司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重大立法项目提前介入,把握
2024-06-06
海洋能源网获悉,近日,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同意明阳巴斯夫湛江徐闻东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用海通过预审。据悉,明阳巴斯夫湛江徐闻东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位于湛江市徐闻县东侧、琼州海峡东北侧海域,装机容量为500MW,拟安装50台10MW固定式风机,单独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站通过2回220kV海缆送至陆上集控中心,集控中心新建线路接入湛江电网。项目用海面积界址清楚,送出海底电缆管道与海上浮式风电装备试验场工程项目的海底电缆管道存在交越,拟进行立体分层确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预审。
2024-05-23
收集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项目海底电缆管道、风电场区所在海域的背景资料,项目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情况,开展现场踏勘,分析项目海底电缆铺设施工的基本情况和可能造成的生态损害特征,并形成海洋生态损害评估工作方案。
2024-05-20
你司提交的“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城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司使用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石城村东北侧126.6456公项海域,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32.8168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93.8288公顷,用于建设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期限为23年,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2024-05-14
一、同意你司建设的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变更用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增加3.3719公顷。变更后,项目用海总面积328.0623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51.9866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276.0757公顷(变更后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期限为28年,闽政海域〔2023〕45号—2—自原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2024-01-10
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玉环2号海上风电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显示,玉环2号海上风电出让海域位于台州市玉环东部海域,用海类型为“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和“海底电缆管道”。用海总面积400.9384公顷(含立体确权2.1472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58.1159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342.8225公顷(含立体确权2.1472公顷),出让年限为27年,海域使用方向为建设风电场及配套海底输电电缆。
2023-12-01
用海项目需排他性使用海域的特定层空间(水面、水体、海床或底土),且不妨碍其他层空间继续使用的,原则上仅对其使用的相应层空间设置海域使用权。可实施立体分层设权管理的用海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使用水面(含上覆空间)的跨海桥梁、桩基式海上光伏等用海;主要使用水体的温(冷)排水、污水达标排放等用海;主要使用海床的底播养殖等用海;主要使用底土的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等用海。
2023-09-22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域立体设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明确可以立体设权的用海类型。海域是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在内的立体空间。在不影响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工程安全及防灾减灾等前提下,鼓励对海上光伏、海上风电 、跨海桥梁、养殖、温(冷)排水、浴场、游乐场、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海底场馆等用海进行立体设权。...
2023-06-07
近日,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完成浙江省海底电缆管道分级分类保护区划定。这也是国内首次在省域范围内开展这项工作。此前,海洋二所工程地质团队开展了浙江省废弃海底电缆管道调查、处置及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范围划定的相关工作,摸清了浙江省海底电缆管道的服役情况。
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