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海洋能源网获悉,7月10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针对竞价分类。 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和运行特性的差异,初期分为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三类。海上风电项目单独组织竞价,陆上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统一组织竞价。同一竞价场次的新能源项目执行相同的机制电价水平和期限,未参与竞价的项目视为不参与机制。针对电量规模。 首次竞价电量规模与2025年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适当衔接,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
07-11
头条
结合本市海上风电规划布局和区域用氢需求,择优支持具备绿氢制备能力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展示范,试点高波动电力出力条件下的绿氢制备技术,率先形成氢电耦合调峰等标准。
2023-10-20
海水制氢海上风电制氢
1. 深远海风电技术示范。主要支持大容量风电机组由近(海)及远(海)应用,重点探索新型漂浮式基础、±50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柔性直流输电、单机15兆瓦及以上大容量风电机组等技术应用,并推动海上风电运维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2023-10-19
深远海风电海洋能源海上光伏海上能源岛可再生能源潮流能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 。《规划》聚焦重点领域,明确7项重点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打造北方地区转型发展增长极、全国同城化发展样板区、高品质宜居宜业生活圈,助力山东半岛城市群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更好发挥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2023-10-17
海洋经济海洋牧场海洋资源
《海洋经济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计划项目编号:202220015-T)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平台在线填写反馈意见,或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逾期不回复,按无异议处理。
2023-10-17
海洋经济
( 五)持续丰富海洋旅游业态。 积极开发海岛旅游,鼓励发展帆船、摩托艇、游艇、皮划艇、潜水、冲浪、动力伞、水上自行车、海钓等海上旅游项目。推出更多串联海岸、海湾、海岛和沿海景点的“一程多站”式海上旅游客运线路。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建设沙滩运动基地,鼓励发展沙滩足球、沙滩排球、沙滩羽毛球、沙滩橄榄球、沙滩手球、沙滩飞盘等时尚体育运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市政府)
2023-10-16
政策法规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3年标准化工作安排,现下达2023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计划(共计665项,见附件1)、标准修订计划(共计455项,见附件2)及外文版翻译计划(共计64项,见附件3)。请组织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起草单位、翻译工作承担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2023-10-16
海上光伏海上油气海上风电漂浮式海上风电
省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东介绍,山东海域面积广阔,海洋资源丰富,拥有全国1/6的大陆海岸线,以及青岛港、日照港、烟台港等一批深水良港,近10年来承担了全国近一半的重大海洋科技工程,是名副其实的海洋大省。《规划》坚持陆海统筹理念,优化海洋开发保护格局,提升海洋空间管控和治理能力,为建设海洋强省提供空间要素保障。
2023-10-10
海洋生态
挖掘海洋湿地碳汇潜力。推进海洋碳汇增汇工程,利用生物与工程手段提升海洋碳汇能力,探索构建高生物量、高碳汇型生物群落,增强海洋生态系统碳排放吸收。开展重点湿地资源生态监测,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推进红树林保育与修复。加快完善海洋湿地碳汇相关规范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海洋湿地碳汇标准制定,探索开展蓝碳试点交易。到2025年,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十四五”期间完成营造和修复红树林湿地面积51公顷以上。
2023-10-09
海上风电海洋能源 碳捕捉封存海洋碳汇海上光伏
提升海洋渔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海洋牧场,加大培育储备力度,积极争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对认定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给予定额补助,补助上限为2000万元。支持引导发展水产品加工,延长渔业产业链,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对具备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及合作社等购置水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按照不超过总造价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大型深远海养殖综合体、养殖工船建设,拓展远洋渔业发展空间。推进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实现水产养殖、精深加工、冷链运输、仓储物流、文旅休闲等多种业态融合发展,形成
2023-10-09
海洋渔业海洋牧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建设海洋强国,要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2021年8月,《江苏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正式印发,2022年1月,《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正式印发,2023年8月,《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出台,目前全省上下正以最大合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连云港积极抢抓海洋强国、沿海开发、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机遇,接连印发《连云港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连云港市“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海洋
2023-09-30
海洋新材料
近日,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发布《2022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全国现有海水淡化工程150个,工程规模2357048吨/日,比2021年增加了500615吨/日,为我国迄今为止新增海水淡化工程规模最大的一年。全国海水淡化工程分布在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10个沿海省(区)市。海水淡化水的主要用途以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为主。
2023-09-27
海水淡化
风电装备产业着重围绕做优发电、做强装备的发展策略,打造“轻量、深远、智慧”的产业特色。支持现有重点企业围绕深远海上场景开展海缆研发生产,发挥扬州高端装备制造优势和新材料研发优势,实现叶片的轻量化;在现有风力发电企业中全面推广集中监控及智慧风场管理系统,提高发电环节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2023-09-26
海上风电海洋新材料海缆海洋装备海上风电机组
9月20日,《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二审稿强化了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2023-09-25
海洋经济海洋资源海洋生态
随着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现行平面化的海域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需要,不仅容易造成海域资源配置中的权属冲突,不利于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也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发展。
2023-09-22
海洋资源
用海项目需排他性使用海域的特定层空间(水面、水体、海床或底土),且不妨碍其他层空间继续使用的,原则上仅对其使用的相应层空间设置海域使用权。可实施立体分层设权管理的用海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使用水面(含上覆空间)的跨海桥梁、桩基式海上光伏等用海;主要使用水体的温(冷)排水、污水达标排放等用海;主要使用海床的底播养殖等用海;主要使用底土的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等用海。
2023-09-22
海上光伏海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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