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围绕海域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重点研究领域和发展方向,设立开放基金课题,接受并鼓励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尤其是中青年科技人员自由申请,开展前沿性探索研究。根据《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欢迎大家踊跃申报。具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2024年度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设置重点基金课题和一般基金课题两类。资助重点基金课题不超过3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具体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支持期2年;资助一般基金课题不超过7项,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支持期1年。
二、资助方向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将重点资助“天然气水合物成藏机理及评价技术研究”“储层渗流规律与产能调控关键技术研究”“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工艺”“技术及装备研究”“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安全风险演化模式研究”等六个研究方向。
方向一:天然气水合物成藏机理及评价技术研究
1. 天然气水合物气源成因研究2. 天然气水合物成藏理论研究3. 天然气水合物资源评价技术研究4. 天然气水合物地球物理识别技术研究
方向二:储层渗流规律与产能调控关键技术研究
1. 天然气水合物储层渗流规律动态演化机理2. 天然气水合物开采过程中的产能调控研究
方向三: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工艺
1. 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关键技术研究2. 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工艺材料研究
方向四:天然气水合物技术及装备研究
1. 天然气水合物钻探技术研究2. 天然气水合物资源调查设备研究
方向五: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安全风险演化模式研究
1. 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储层稳定性研究2. 海底甲烷渗漏运移扩散机理及生态环境影响研究
方向六: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政策研究
1. 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发展路径研究2. 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政策需求研究
三、申请条件与要求 1. 课题申请者一般要求为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且在所申请课题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需提供支撑材料),重点基金课题须有稳定的研究团队及支撑课题研究必备的软、硬件基础实验或研发条件。2. 课题申请者应在国内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基金课题实施期限。3. 课题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且课题完成时间不超过课题负责人法定退休年龄,另有规定除外。4. 研究课题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研究内容与申请指南方向一致,同时鼓励发展前沿和交叉学科的研究内容。5. 开放基金课题鼓励申请人与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固定人员合作申请。6. 每位申请人限报一项基金课题。
四、申请流程 1. 申请者应认真填写《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024年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申请书需有课题组主要成员签名,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 申请课题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申请书内容填写应简明扼要,突出创新点和特色。3. 申请人须将电子申请书和相关支撑证明文件(如论文,专著等)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电子邮箱(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邮箱:NERC_2021@163.com,邮件主题: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基金申请+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单位)。本年度申请课题无须邮寄纸质版申请书,将封面页、参加人员签名页、加盖公章和申请人签名页扫描件与申请书电子版一并发送。4. 本次接收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4年2月29日 。
五、评审办法 1.重点基金课题申请书先由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内部进行初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资助: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申请者不具备课题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研究条件;研究内容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或明显缺乏立项依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表述不清。2.通过初审的课题,由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申请书评审(重点基金课题必要时增加答辩评审,将提前通知申请人),确定资助后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委员会审批立项,由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签发课题任务书,并通知申请人。
六、课题的实施与检查 1.申请人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须在指定期限内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提交《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一式三份,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并将研究计划书和电子版发送至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逾期不报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开放课题经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后正式立项,从立项之日起开始实施。2.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改研究计划。研究目标、内容、期限等确需调整的,课题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核准。3.开放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调离原单位、毕业、休学等)所在单位应当及时提出更换负责人的申请,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核准,确保课题顺利完成。4.课题研究期满,课题负责人应于研究期满1个月内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报送《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以及已发表或正式录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和其他与本课题相关的原始数据、成果及证明材料。对不按时报送或未完成研究内容的课题,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七、成果要求与管理 1.申请人在课题资助期间内将自动成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流动人员,期间到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交流不少于一次。2.正式发表或录用本基金为第一资助的科技论文不少于1篇(其中重点课题要求为SCI收录论文,一般课题要求为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作者要求: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作者单位要求: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排名第一。3. 发表文章和专著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标注样本:××××××××××××××××××××(论文标题)×××(作者)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广州,511458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Gas Hydrate Exploration and Development, Guangzhou 511458, China4.凡经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其研究成果由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论文等相关科研成果须标注:“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资助(课题编号)”,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Gas Hydrate Exploration and Development(No.******)”5.开放基金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课题经费使用与管理严格按照《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6.其他未尽事项请按照《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电话:单晨晨 17520091254联系人邮箱:单晨晨 NERC_2021@163.com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133号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南沙科研基地邮政编码:51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