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布局
通过“十三五”期间智慧海洋等工程论证实施,基本确立了国家海洋大数据的总体框架(图1),在海洋大数据资源采集传输基础上,建设国家海洋大数据云平台,开展海洋大数据处理分析,建立海洋数据综合管理体系,开展海洋大数据共享服务,面向应用需求提升海洋大数据智慧应用能力。
图1 国家海洋大数据总体框架
当前,仍需进一步建设夯实国家海洋大数据功能架构和业务布局,建设完善国家海洋云、海洋大数据智能应用和开放创新服务3个平台,深入研究建设海洋大数据关键技术、标准和安全3个体系,搭建海洋大数据资源池。同时,深入推进集中式的国家海洋大数据中心和分布式的海区信息应用服务中心及若干海洋业务体系数据节点建设,构建分类分级、协同联动的国家海洋大数据主体架构。在此基础上,对接涉海部委、地方省市、企业等海洋数据资源,进行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最终实现国家全部涉海行业信息基础设施的集约利用,以及海洋信息资源的融合集成与共享开放。
重点发展方向
一是持续夯实海洋大数据资源池。持续完善海洋数据汇聚更新体系,对于汇集到国家中心的数据,按照大数据理念和业务流程,构建数据采集、处理整合和集中管控体系,建设分类分级、协同联动的海洋大数据管理架构。对于数据资产归属相关部门、行业的数据,积极完善数据交换机制,并推进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应用和全国涉海数据资源的在线调度、交换共享。
二是大力推进海洋大数据处理分析等技术研发,促进海洋大数据的提炼转换、标准处理、融合分析、深度挖掘和预测预报,建立完善海洋大数据分析应用关键技术体系。
三是全力打造海洋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上,面向海洋安全和权益维护、海洋开发利用、海洋生态文明等建设需求,全力打造海洋大数据智慧应用平台,综合集成海洋数据、信息产品、方法模型、地理底图、知识情报、图书文献等信息资源,以及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海洋大数据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强化海洋大数据挖掘分析和智能应用,综合提升海洋大数据服务效能。
四是深入拓展海洋大数据开放创新。着力推进海洋信息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创新性研究和产学研合作,积极推进产业集群升级、需求引智创新、技术引进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元特色发展模式,打通智慧应用发展的关键环节,促进海洋经济的产业升级和快速健康增长。
五是努力推进海洋大数据融合应用。基于海洋大数据的汇集、处理,以及挖掘分析等关键技术研发,结合海洋安全与权益维护、海洋政务管理、海洋开发利用、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公共服务等海洋信息应用服务需求,开发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大数据服务产品,建立完善开放包容、共享协作的海洋大数据智慧应用服务体系,拓展海洋大数据应用服务能力,为政府、社会提供安全、智能、开放、便捷的信息应用和辅助决策服务。海洋安全方面,重点提升空海态势感知、情报自动研判分析、协同指挥以及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等智能应用服务能力。海洋政务管理方面,围绕海洋综合管理和行业管理服务需求,基于多领域大数据融合分析与挖掘,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海上交通、海洋渔业、海洋气象等行业事务科学决策与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国家海洋政务综合管理服务能力。海洋开发利用方面,发展“互联网+”海洋大数据信息服务,建设海洋智慧旅游、智能深海渔业牧场、智能船舶、海上岛际智慧通航、智能化海洋资源能源开发等应用服务。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公共服务方面,发展海洋大数据分析预报技术,提升海洋环境与气候变化智能挖掘,提升海洋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智能水平,完善海洋大数据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海洋旅游、文化、科普等公共信息资源的便民利民服务效能。
六是积极开展海洋大数据国际合作交流。基于我国海洋国际合作基础,建设和发展全球和区域国家中心,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国东盟等合作机制,寻求建立常态化的双/多边合作渠道,进一步推动我国海洋大数据的理念和标准走出去。在此基础上,围绕蓝色经济、海洋预报减灾、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空间规划等主题,深化面向应用的区域性和全球性海洋大数据合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