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能海洋能源(汕头)有限公司的议案》。
2023年10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广东省2023年国管海域海上风电预选示范项目竞争配置结果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能源与中交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交投资)、汕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汕头投资控股)、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电气风电)、深圳市德威胜潜水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德威胜潜水工程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获得汕头粤东海上风电基地3-5项目(100万千瓦)开发权。
为开展汕头粤东海上风电基地3-5项目的前期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能海洋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海洋能源公司)拟与中交投资、汕头投资控股、上海电气风电、德威胜潜水工程公司合资设立深能海洋能源(汕头)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简称:汕头公司)。
汕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海洋能源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4,000万元,持有70%股权;中交投资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10%股权;汕头投资控股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 10%股权;德威胜潜水工程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持有8%股权;上海电气风电拟认缴出资人民币400万元,持有2%股权。
深圳能源为上述事项拟向海洋能源公司增资人民币14,000万元,增资后海洋能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8,708万元增至人民币172,708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