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源网获悉,12月26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发布了《关于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标志着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正式获得核准。
根据批复内容,该项目位于福建省长乐区松下镇及其外海海域,旨在新建一个输出容量为21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送出工程。工程将包括建设一座±525千伏的海上柔性直流换流站和陆上集控站(含储能、容量21万千瓦/42万千瓦时),以及相应的±525千伏直流电缆、控制保护和施工辅助工程等关键设施。
项目预计总投资高达73.35亿元人民币,由福建福州闽投海上风电汇流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包括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占股51%,福建省福能海韵发电有限公司占股15.17%,华电(福州)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占股12.83%,福建东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占股7%,福州长乐国闽新能源有限公司占股7%,以及福建华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占股7%。
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是为长乐外海DE区、长乐外海I区(南、北)、长乐外海J区、长乐外海K区(共210万千瓦)的风电项目提供配套送出的关键工程。项目的建设将极大提升长乐外海风电的送出能力,为福建省乃至全国的清洁能源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提供有力支持。
此次项目的核准和建设,不仅将促进当地海上风电资源的开发利用,还将为福建省的绿色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注入新动力,进一步推动福建省在新能源领域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