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引领,构建区域同美共富新格局
《规划纲要》提出,珠三角打造更具辐射力的绿色发展主引擎。 对标国际一流,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实施更高标准的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落实更严格的能源资源利用管控要求,率先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发挥区位和创新优势,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和技术体系,提升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平台发展能级,纵深推进绿色融合发展,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东西两翼培育更具承载力的绿色增长新动能。 充分发挥“湾+带”优势,强化陆海统筹、港产城联动,推动重大产业向东西两翼沿海环境容量充足地区合理布局,逐步提高海岸线利用的生态门槛和产业准入门槛,形成与粤港澳大湾区紧密衔接、互为支撑的差异化产业分工,建设人海和谐的沿海经济带。 以湛江东海岛石化基地、茂名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等建设为牵引,建设绿色石化产业集群,打造广东海上风电基地。高标准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群,协同推动新城新区、产业园区等平台绿色发展。
加强都市圈美丽共建。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都市圈突出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汕潮揭、湛茂都市圈突出沿海经济带绿色增长极, 强化都市圈生态网络一体化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协同共治。立足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加强区域联保共治,筑牢粤港澳大湾区外围丘陵浅山生态屏障,强化南部海洋生态保护链,构建跨区域生态廊道,协同做好东江、西江、北江、韩江等流域水环境保护, 保障跨区域重大饮水工程水源地生态安全,推进珠江口等海域联防联治。
创新驱动,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高地
《规划纲要》提出,高质量建设绿色制造体系。 坚持以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深入实施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战略,巩固提升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纺织、家电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实施基于环保绩效、能耗水平等的差异化管理政策,推动重点行业能效水平、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动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持续打造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率先建成现代化绿色制造体系。到2027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3%;到2035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制造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保持油品消费处于合理区间,发挥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过程中的支撑过渡作用。加快规划建设清洁低碳的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培育发展氢能,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 大力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开发储能集成系统,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实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持续打造能效“领跑者”。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争取提升至40%左右,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