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源网获悉,加州公用事业委员会(CPUC)发布了一项拟议的决定,该决定可能会使美国州进行三次海上风电招标,以采购高达7.6吉瓦的装机容量。拟议采购时间表下的首批项目将于 2035 年 6 月 1 日之前投入运营。
拟议决定于 7 月 19 日发布,根据加州州长加文·纽森 (Gavin Newsom) 于 2023 年 10 月签署成为法律的法案(AB 1373 法案)的指示,对集中采购长交货期 (LLT) 资源进行初步需求确定。根据该法案,CPUC 可以要求水资源部 (DWR) 代表委员会综合资源规划 (IRP) 范围内的所有负载服务实体 (LSE) 的客户从各种 LLT 资源中采购电力。
在其拟议的决定中,CPUC确定了在四种技术中集中采购高达10.6吉瓦铭牌容量的需求:高达7.6吉瓦的(浮动)海上风电,高达1吉瓦的增强型地热系统(EGS),高达1吉瓦的多日长时储能(LDES),以及高达1吉瓦的LDES,放电周期至少为12小时。
CPUC还注意到,在决定通过后六个月内,可向DWR发出随后的非正式请求,要求DWR开始采购活动。
CPUC还概述了这四种技术中每一种的采购时间表,海上风电容量的招标分三轮进行。第一轮拟于2027年举行,第二轮于2029年初举行,第三轮于2029年底举行。
“许多党派评论说,这个时间表大纲有点太慢了,无法吸引开发商足够的兴趣。与此同时,我们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即DWR需要时间来组建其团队来处理招标以及导致招标的所有任务。”CPUC在拟议的决定中指出。“因此,我们下面提出的时间表提供了一个总体框架,但我们预计随着这项工作的进展,需要进行调整。我们还预计,DWR本身将希望至少向利益相关者展示其计划的某些方面,以便在启动任何招标之前获得反馈。”
7月22日,加州海上风电行业联盟(Offshore Wind California)对CPUC发布拟议决定并设定采购目标表示欢迎,并指出这并不是该行业建议的全部10吉瓦,但7.6吉瓦仍然“比CPUC今年早些时候考虑的大幅增加”。
“该州大规模采购海上风电的7.6吉瓦中期目标将帮助加州实现其到2045年部署全国领先的25吉瓦的进程和承诺。专家和行业估计,加州中部和北海岸的五个初始海上风电租赁区的潜力完全在7至10吉瓦之间,“加州海上风电在7月22日的一份新闻稿中表示。
CPUC提出的集中采购决定是在加州能源委员会(CEC)通过一项指导该州海上风能发展的最终战略计划后不久做出的。
最终的战略计划是根据州长纽森于 2021 年签署成为法律的 AB 525 法案制定的。该计划概述了在加州中部和北部海岸部署浮动风力涡轮机的分析和战略,以达到该州到2045年海上风电装机容量为25吉瓦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