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正式文件跟此前征求意见稿的方向基本一直,主要支持核电温排水区、盐田盐池、围海养殖区、海上风光同场 四类光伏用海方式,离岸距离2公里外。
根据公开信息,海上光伏用海政策管理文件的制定是自然资源部2023年和2024年重点工作,相关单位相继开展了光伏用海专题调研、编制了全国光伏行业用海调研报告等,对于促进海上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随着主管部门首个国家级海上光伏用海管理政策的下发,海上光伏项目在申报、立项、审批以及推进方面将有规可循,这将快速推动我国海上光伏的发展进程,但与此同时,存量获批海上光伏项目也需依据新规重新做好各项合规手续的复核,避免相关的政策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