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源网获悉,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通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发布。针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通告指出,海上风电项目以及填海面积不足五十公顷、围海面积六十公顷以上(含六十公顷)不足一百公顷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