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保障海洋领域标准供给,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2007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海洋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以下简称“计划建议”)征集工作。
一、支持重点
本次计划建议征集需紧密围绕自然资源部职责范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点支持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持海域海岛资源保护、用海要素保障、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极地考察和海洋资源勘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标准研制。
(二)支持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评价评估、资产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标准研制。
(三)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效果监测评估、海洋碳汇监测、估算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方面标准研制。
(四)支持在深海探测等重大科技攻关中研制技术标准;支持时空信息、定位导航服务、北斗应用、卫星遥感、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海洋业务工作应用的技术标准研制;支持先进成熟技术进标准,对已不适应需求或落后的技术标准进行更新。
二、申报要求
本次征集的计划建议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应完成标准前期研制工作,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标准草案,计划申请立项、保证立项后在规定期限(国家标准18个月、行业标准24个月)内能够完成审查和报批的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计划建议面向海洋领域产、学、研、用各单位,支持各单位合作研制。
(二)所申报的计划建议应强化标准通用性,提升单项标准覆盖面,鼓励交叉领域开展技术融合标准制修订。
(三)所申报计划建议应强化标准协调性,要与现行的海洋领域标准,以及在研的海洋领域标准计划项目相协调(相关现行标准和在研计划项目可在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的“标准公开”中查询)。除标准修订外,避免与已发布海洋领域标准内容重复。拟申报标准修订项目的,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三、有关要求
标准计划建议申报需提交2024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汇总表(附件1)、标准项目建议书(信息应填写完整,附件2)和标准草案(格式需符合GB/T 1.1-2020相关要求),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省海洋局海洋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方式:刘昕,0531-51791596
电子邮箱:shyyyyt-kwc@shandong.cn
附件:1.2024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汇总表
2.自然资源标准项目建议书
山东省海洋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