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热点:  
海洋新材料 海洋装备 海洋牧场 碳捕捉封存 海洋经济 海洋生态 海上能源岛 岸电 海水淡化 海洋观测 示范项目

王征:加强漂浮式海上风电领域国际合作的战略思考

2025-10-11 14:03     来源:风能专委会CWEA 《风能》     漂浮式海上风电

引言:全球能源转型的新边界

随着全球气候治理进入“深水区”,海上风电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支柱,正快速向深远海拓展。漂浮式海上风电突破了传统固定式海上风电在水深和地质条件上的限制,为资源丰富但近海受限的国家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到2050年漂浮式海上风电年新增装机容量或将占全球海上风电年新增装机容量的30%以上。

然而,漂浮式海上风电仍处于商业化初期,面临技术复杂、成本高企、政策不确定等多重挑战。在此背景下,加强国际合作不仅是推动漂浮式海上风电技术成熟和成本下降的关键手段,更是实现全球能源公平与绿色转型的战略选择。

漂浮式海上风电发展近况和展望

自2009年首个MW级风电机组落地以来,漂浮式海上风电在欧洲、北美和亚洲经历了超过10年的示范项目测试周期,并于21世纪20年代初步进入准商业化阶段。

根据英国清洁能源行业协会RenewableUK于2024年10月在漂浮式海上风电大会期间发布的信息(表1),全球已有7个国家的15个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全面投入运营,总装机容量达到245 MW。挪威、英国、中国、法国和葡萄牙是当时全球漂浮式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排名前五的市场。全球漂浮式海上风电储备项目数量已增至316个,包括4个在建项目(总计102 MW)、22个已获批待建项目(7.3GW)、15个处于规划阶段的项目(21.6 GW),以及其他处于更早期开发或申请海床租赁阶段的储备项目。

表1 全球在运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汇总

基于全球现有的漂浮式海上风电储备项目、已公布的商业运营日期(COD)、各国发展目标及招标计划,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预估目前全球漂浮式风电储备容量已超过270 GW。到2030年,全球漂浮式海上风电装机规模有望达到2.5 GW,并在21世纪30年代末实现全面商业化,于2031年起迎来多个GW级的新增装机容量。

从各区域来看,欧洲依然是全球漂浮式海上风电的技术和市场引领者。在全球已宣布的漂浮式海上风电装机容量中,约62%(165 GW)位于欧洲海域。英国、法国、挪威等国积极推动示范项目和产业链建设。与此同时,亚太地区的漂浮式海上风电发展迅速,尤其是韩国和日本,凭借丰富的深水资源和强劲的技术研发能力,两国正快速拓展漂浮式海上风电市场。GWEC预计到2034年,欧洲将贡献57%的漂浮式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其次是亚太地区(42%)和北美地区(1%)。届时,漂浮式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将占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的4%,远高于目前的0.3%。具体到国别,英国、法国、日本和韩国将继续引领全球漂浮式海上风电的早期商业市场建设。到2034年年底,中国、英国、韩国、挪威和葡萄牙预计将成为全球前五大漂浮式海上风电市场。

整体来看,漂浮式海上风电正逐步从技术示范迈向大规模商业应用。如何发挥其核心优势,解锁约占全球海上风能资源80%的深水海域,将成为构建全球绿色能源体系的关键一环。

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的障碍与风险分析

当前,全球漂浮式海上风电的运营规模与规划目标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凸显出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多重挑战。诸多障碍与系统性风险制约了漂浮式海上风电技术突破、产业协同和项目落地的进程。

首先,技术壁垒与产业链碎片化问题日益突出。浮式基础技术尚不成熟,缺乏足够的全尺寸测试,技术标准不统一,限制了其大规模开发。漂浮式海上风电作为高度集成的系统工程,应用环境复杂、技术门槛高,涉及浮式基础设计、系泊系统布设、动态海缆敷设、智能化运维平台等多个环节。相关技术和设备供应商分布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缺乏统一的接口标准和协同机制。这种高度分散的产业结构导致信息不对称、协调成本高,且在面对地缘政治紧张或物流中断时,供应链韧性不足,项目交付风险显著上升。

其次,各国在技术标准、海域审批流程、环境影响评估体系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形成了制度壁垒。这直接导致跨国项目审批周期冗长,严重影响项目的投资决策和可行性,从而制约全球化布局与跨境投资效率。尽管国际标准化组织(如IEC)已启动相关标准制定,涵盖平台结构安全性、系泊系统设计、海缆动态性能等关键领域,但在认证体系互认、数据共享机制和审批流程协调方面仍缺乏实质性进展。设备兼容性不足不仅增加定制开发成本,也限制了规模化采购与平台集成的可能性。

地缘政治因素进一步加剧了合作的不确定性。近年来,部分国家出台限制性贸易政策和本地化内容要求(Local Content Requirements,LCR),对关键设备和技术的跨境流通构成障碍。这不仅推高了项目成本,也可能导致技术转移受限、供应链中断,影响项目整体可行性与长期运营稳定性。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安全审查和出口管制等问题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联合研发和技术协同的深入推进。

融资方面,漂浮式风电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回报节奏慢,风险敞口较高,通常需要依赖国际金融机构、主权基金、绿色债券等多元融资渠道。而国际金融机构在项目评估、风险定价和资金配置方面尚未形成统一框架,部分发展中国家在政策稳定性、信用评级和海洋治理能力方面存在短板,影响跨国资本的进入意愿。尽管绿色债券和多边开发银行(如欧洲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已将漂浮式海上风电纳入优先支持领域,七国集团(G7)国家也在推动发展中国家参与相关项目的融资支持与技术转移,但融资机制的覆盖广度和风险保障能力有待加强。

此外,公众接受度与环境治理能力的区域差异构成潜在风险。漂浮式海上风电开发区域多位于深远海生态敏感区,常涉及跨国海域管理、渔业活动与航运通道协调、生态保护红线等复杂问题,需要协调多重利益主体。不同国家在生态保护意识、社区参与机制和信息公开程度方面差异显著,可能引发社会阻力或环境争议,影响项目合法性与长期稳定性。缺乏跨国生态监测平台与补偿机制,也使环境影响评估难以形成统一标准,增加项目落地的不确定性。

建议的国际合作机制与行动路径

漂浮式海上风电的商业化进程面临技术、制度、市场和社会多维度的挑战。为有效加以应对,可以考虑从以下四个维度构建系统性的国际协作机制,建立开放、务实的多边合作架构。

一、政策与制度层面:夯实稳定、高效的国际合作基础

在漂浮式海上风电的商业化进程中,政策与制度层面的协同是构建稳定、高效合作基础的关键。由于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通常位于深远海区域,涉及跨国海域管理、环境监管、技术标准适配等复杂制度问题,单一国家难以独立应对全部挑战。要实现跨境协同与规模化发展,必须建立系统性的国际合作机制,以打通制度壁垒、提升项目落地效率。

首先,建立多边合作平台是推动政策对接与海域管理协调的核心路径。可以依托现有区域合作机制或新设平台,构建中欧、美欧、亚太等多边合作框架,实现政策沟通与监管协同。例如,中欧合作机制可以围绕技术标准互认、设备认证与海域审批流程开展政策对话;亚太区域机制则可以聚焦海域使用权、渔业冲突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协调,提升区域治理能力;美欧平台则适合推动环境评估、公众参与机制与海洋空间规划的制度透明化,增强公众信任。这类平台不仅有助于提升审批效率,也为跨国开发企业提供了清晰的政策路径。

其次,推动国际标准制定可以提升技术的兼容性与监管的一致性。当前,各国在技术规范、环境评估方法与项目审批流程方面的差异显著,影响设备互通与项目落地效率。通过支持IEC、ISO等国际组织制定漂浮式海上风电专属标准,可以涵盖平台结构安全性、系泊系统设计、动态海缆性能与运维数据接口等关键环节。同时,统一环境评估标准,包括海洋生态影响指标、噪声排放限值与施工期管理要求,有助于提升跨国项目的生态合规性与审批效率。建立制度化的审批流程参考框架,也将增强跨国开发企业对不同市场的适应能力,降低制度不确定性。标准统一不仅有助于降低成本,还能够提升国际项目的融资可得性与市场信心。

同时,设立跨国绿色基金可以有效支持早期项目开发与技术验证。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前期投入大、技术风险高,亟需稳定的资金支持。建议由多边开发银行(如欧洲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主权基金与气候融资机制(如绿色气候基金)共同出资,设立专门基金用于平台试验场建设、环境监测系统部署与跨国数据平台搭建。通过设立联合评审委员会,可以确保资金分配的透明、公正与高效。该基金不仅能够降低早期项目的财务压力与风险敞口,也将为技术创新与制度探索提供持续支撑,从而增强国际投资者的参与意愿与信心。

二、技术与研发层面:构建跨国协同创新体系

漂浮式海上风电的发展面临高度复杂的系统集成挑战,涵盖结构工程、海洋动力学、电力电子、智能运维等多个技术领域。由于深远海环境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特征,单一国家难以独立完成关键技术的突破与验证。因此,需要构建跨国协同创新体系,以加速技术成熟、提升系统的可靠性与经济性。

首先,建立联合实验室与试验场可以推动对核心技术的验证。由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搭建跨国试验平台,重点研究浮式平台结构优化、极端天气设计以及数字化运维系统集成。针对不同水深和风电机组荷载,平台需要保证稳定性和耐久性,并适应多种材料和施工工艺。结合亚洲台风带和北大西洋风暴数据,研发高强度系泊系统和动态控制算法尤为关键。数字化运维通过传感器网络、边缘计算与人工智能,实现远程监控、故障预警与智能调度,大幅提升运维效率和安全性。试验场可以设于南海、北海、大西洋等典型海域,为规模化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推动开放式技术平台建设,促进数据共享和模型验证。通过创建一个独立的国际化产业平台汇集风电机组运行数据、海洋环境参数和平台响应记录,可以支持验证不同国家的算法,优化设备性能和适用性。然而,与此同时,需要建立严格的数据治理框架,确保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和知识产权明确。这不仅能够避免重复研发,还可以促进技术快速迭代和路径优化。

此外,跨国推广“海上风电+制氢”等融合技术试点,拓宽漂浮式海上风电的应用边界,包括海上制氢平台与风电系统的集成,实现风电驱动制氢和储运一体化;风电与储能系统的协调,提高电网稳定性与调度灵活性;在现有油气平台基础上安装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实现能源互补和基础设施复用,降低成本与环境影响。这些融合示范将提升能源系统整体效益和安全性,推动漂浮式海上风电商业化进程。

三、产业与市场层面:构建全球协同的产业生态圈

漂浮式海上风电的商业化发展不仅依赖于技术的成熟,更取决于全球产业链的整合能力与市场机制的协同效率。当前,该产业面临多环节、多主体、多地域的复杂格局,国际合作在示范项目建设、供应链优化和人才流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推动全球产业生态高效运行与持续升级的关键。

联合示范项目是连接技术研发与市场应用的桥梁。通过跨国合作开展示范工程,不仅可以验证多平台集成与运维策略在不同海况下的适应性,还能够探索多样化的商业模式,包括联合投资、收益分配与运维协作机制。这类项目有助于评估漂浮式海上风电在不同政策环境和市场结构下的经济可行性,也可以为跨国审批流程协调提供实践基础。示范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降低技术和市场风险,还能够为后续标准制定、融资机制设计与公众沟通提供宝贵经验。

在供应链层面,产业链制造业的高度分散易受地缘政治、物流瓶颈等外部因素影响。构建跨国采购联盟可以提升供应链的韧性与成本控制能力。通过统一的技术标准与采购规范,可以提升议价能力与制造效率;推动关键部件的多源化布局,有助于降低对单一区域或企业的依赖,增强抗风险能力;优化跨国物流与港口协同机制,则能够提升设备运输效率与现场装配能力,减少项目延误风险。这种协同不仅可以优化全球供应链管理,还能够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与市场响应速度。

国际合作还能够带来规模化采购与标准化设计效应,显著降低单机及项目整体成本。标准化设计可以促进批量化制造、提升产业效率,减少定制改造与重复研发成本。此外,这可以使跨国合作项目更具融资吸引力,较易获得绿色债券、国际开发银行(如欧洲投资银行)的低息贷款与风险保障。欧洲投资银行已将漂浮式海上风电列为绿色融资优先领域,积极支持国际合作项目的资金需求,为项目提供稳定的资本来源与政策背书。

同时,构建全球协同的产业生态体系需要充分发挥各国在制造、设计与运维方面的比较优势。例如,挪威、日本、中国分别在平台设计、抗台风结构与制造集成方面具备优势,可以通过联合研发形成“强强联合”的协同效应,加速关键技术成熟与商业化路径的清晰化,同时推动平台标准化、运维智能化与成本结构优化。

跨国人才交流机制的建立同样至关重要,通过促进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的跨境流动与技能互补,不仅可以推动技术进步,也能够加强经验传承与团队协作能力。全球化的产业协同模式,将为漂浮式海上风电的规模化开发和长期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四、环境与社会层面:兼容生态和谐与公众支持

在环境与社会层面,漂浮式海上风电的国际合作不仅关乎生态责任,更直接影响项目的长期稳定性与社会合法性。必须关注生态敏感区域的环境治理与公众沟通,以确保开发活动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动态平衡。

首先,建立跨国海洋生态监测共享平台是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的关键。通过整合多源监测数据,包括海洋生物分布、海水质量、噪声排放与海底扰动等指标,可以形成统一数据库,为环境评估与风险预警提供科学依据。结合遥感技术、传感器网络与人工智能模型,可以实现实时监测与生态变化预测,提升响应速度与管理效率。同时,鼓励高校与研究机构开展跨国科研合作,推动生态影响评估与修复技术的联合研发,有助于提升环境管理的透明度与公众信任。

其次,推动公众参与机制的国际化,以提升项目社会接受度。建立规范化的公众参与流程,包括信息公开、意见征集、社区协商与反馈机制。通过多语种信息发布与沟通渠道建设,可以增强跨文化沟通能力,确保信息的可达性与理解度。引入第三方评估与监督机制,有助于增强公众对项目公正性与环境责任的认同,降低社会阻力,提升项目落地效率与长期运营的稳定性。

同时,探索跨国生态补偿机制可用于协调项目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建议设立海洋生物保护基金,由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用于支持跨国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推动生态价值量化与补偿标准制定,可以明确不同生态影响的责任归属与资金规模,提升补偿机制的可操作性与公信力。此外,支持生态教育与社区参与项目,有助于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增强项目与当地社区之间的协同关系。

结语:合作不是选择,而是必然

面对技术高度复杂、产业链分散、环境挑战严峻以及市场多样化的现实,漂浮式海上风电的商业化进程难以依靠孤立的个体努力突破瓶颈,而必须依托一个稳定、透明且高效、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国际协作体系,涵盖技术研发、产业链整合、政策协调和环境治理,方能加速技术成熟并实现规模化应用。在当前地缘政治复杂多变、气候目标日益紧迫的背景下,推动国际合作是保障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各方应本着开放务实的态度,携手构建互利共赢的跨境协同生态。

展望未来,随着技术持续成熟和应用范围不断拓展,漂浮式海上风电将在全球能源格局中发挥愈加关键的作用,有望成为实现全球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柱之一。只有跨越国界、整合优势,才能在深远海的风浪中凝聚真正的绿色希望,推动这一新兴产业迈向规模化、低成本、高韧性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全球能源转型和碳减排贡献强大的动力。

推荐阅读

全球单机容量最大漂浮式海上风电系统——“三峡领航号”成功完成一体化组装

海洋能源网获悉,近日,随着最后一支叶片与轮毂精准对接并完成紧固,由三峡集团牵头研发建设的16兆瓦漂浮式海上风电成套系统示范应用工程——三峡领航号,在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顺利完成一体化组装。这一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在深远海领域再次迈出关键一步,为我国深远海风能资源的大规模商业化开发树立了新的行业标杆。三峡领航号是全球已安装的单机容量最大的漂浮式海上风电系统。该项目的成功实施,不仅展示了我国在海上风电领域... 2025-10-09

明阳海上风机无畏超强台风“桦加沙”,展现卓越抗台实力

2025年9月24日17时,第18号台风桦加沙在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沿海登陆。这场台风体型庞大,维持超强状态超过3天,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到17级以上,被冠以2025年西北太平洋最强台风之名。面对如此强大的台风,明阳16种机型、超1300台海上风机直面挑战,凭借其全球领先的抗台风和漂浮式海上风电技术,平稳通过考验,再次彰显了明阳风机在海上风电领域的技术领先性与稳定可靠性。超1300台风机直面台风挑战,展现卓越抗台性能受超强台风桦加沙影响,广东、海南... 2025-09-26

中国海洋大学李华军院士:打造“海上新广东”,首要依托海洋经济产业技术的科技创新

9月23日,在广东珠海举行的海洋经济产业技术高端论坛上,与会院士专家表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打造“海上新广东”,科技赋能是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2025-09-25

日本FLOWRA与荷兰HHWE携手推进海上浮式风电研究

海洋能源网获悉,近日,日本海上浮式风电技术研究协会(FLOWRA)和荷兰家庭风电(HHWE)已签署谅解备忘录(MoU),旨在探索漂浮式海上风电领域的技术开发合作。根据9月22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FLOWRA和HHWE将探索建立合作框架,以解决一系列旨在降低开发风险和成本、促进海上浮式风电行业发展的广泛主题,包括具体的联合技术开发计划。谅解备忘录反映了我们共同的信念,即合作是释放海上浮式风电全部潜力的关键。与FLOWRA一起,HHWE致力于推动技术边界,为加... 2025-09-24

Asso.subsea向招商重工订购“全球最强”挖沟支持船“Avra”号

海洋能源网获悉,近日,希腊Asso.subsea公司与中国招商局重工(CMHI)签署了一份重要的造船合同,将建造其下一代挖沟支持船(TSV)Avra号。这艘船被誉为有史以来建造的全球最强挖沟支持船,标志着双方在海洋工程领域的深度合作。该造船合同在Asso.subsea位于希腊Elefsina的总部正式签署。Avra号将在招商局重工的深圳船厂建造,预计于2027年底交付。这艘船的建造将为Asso.subsea公司在全球海洋工程领域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Avra号将配备24兆瓦的混... 2025-09-24

阅读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