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批复》,因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开工部分审批手续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办齐等原因,中能建(平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项目其余事项仍按2023年5月31日发布的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53号文执行,项目核准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届时若仍未开工建设,该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