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创新支撑,朱伟表示,目前,广东全省海洋领域建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省实验室3个、省重点实验室49个,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极端海洋科考设施等一批“国之重器”加快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国家深海科考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省级海洋数据中心建设初见成效。2024年,全省海洋领域专利公开数超1.7万件,在天然气水合物、深远海科学、海洋生态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
据介绍,《条例》旨在落实海洋强国战略,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打造“海上新广东”。
5月28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介绍,《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主要规定了五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在聚焦产业发展、推动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方面,《条例》提出,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激发新动能。引导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向海洋领域拓展,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海洋领域的融合应用。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巩固提升,支持发展深潜器、无人船艇、水下机器人等新型海洋装备。
《条例》提出,组织开展海洋生物基因、功能性食品、生物活性物质、疫苗和海洋创新药物等关键技术攻关。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组织研究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关键技术。开展涉海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加强低空飞行器在水上救援、海洋巡检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海岛、滨海发展低空经济新兴消费项目。
《条例》还明确,培育发展现代渔业产业,支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远洋渔业基地建设,优化近海养殖布局,简化深远海养殖用海审批手续,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加大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动海洋化工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链延伸,推进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优化升级,支持邮轮、游艇设计研发。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现代海洋城市
在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方面,《条例》提出,强化规划引领,组织编制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和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开发海岸带、近海海域和深远海海域,推进陆海一体化保护和协同发展。实施海岸线分类保护与利用,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推动海洋产业向非沿海地区延伸。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引导涉海企业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现代海洋城市。
为提升海洋服务业水平、促进融合发展,《条例》明确,完善海洋交通运输网络和多式联运通道,推进老旧港口升级改造,大力发展临港经济。支持培育现代航运服务机构、建设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发展航运总部经济,推动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国际船舶锚地服务基地等建设。支持高等级滨海旅游度假区和旅游景区建设,支持邮轮游艇、海上休闲运动、跨岛游等业态发展,优化游艇等船艇管理政务服务,促进粤港澳游艇互认互通,探索建设游艇租赁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