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址概况
本方案竞争配置范围为国家能源局批复我市海上风电规划场址中的市管海域横沙东部场址、崇明东部场址,以及国管深远海I场址、II场址,总装机容量580万千瓦。按照科学分片、规模开发、统一送出、有序竞争原则,本次竞争配置项目分为6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1(上海市深远海海上风电1#项目):位于深远海海域,场址东侧避让长江口内航路,西侧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南侧避让通信管线,西北侧为长江口北支航道,规划装机容量60万千瓦。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50公里,场址面积约71.6平方公里。该标段为海上风电技术试点示范项目,关注大容量长叶片风电机组、海上风电融合发展等核心关键技术应用。
标段2(上海市深远海海上风电2#项目):位于深远海海域,场址西侧避让长江口内航路,东侧避让分流水域,北侧和南侧避让通信管线,规划装机容量140万千瓦。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70公里,场址面积约173.2平方公里。
标段3(上海市深远海海上风电3#项目):位于深远海海域,场址西侧避让分流水域,东侧避让长江口外航路,南侧避让通信管线及北港规划航路预留,场址中间区域避让通信管线,规划开发容量为130万千瓦。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90公里,场址面积约132.9平方公里。
标段4(上海市深远海海上风电场4#项目):位于深远海海域,场址西侧避让分流水域,东侧避让长江口外航路,北侧避让通信管线,规划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90公里,场址面积约106.2平方公里。
标段5(横沙海上风电一期项目):位于横沙岛东部市管海域,场址东侧避让长江口内航路,南侧避让北港规划航路预留及通信管线,规划装机容量65万千瓦。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50公里,场址面积约65.4平方公里。
标段6(崇明海上风电一期项目):位于崇明岛东部市管海域,场址东侧避让长江口内航路,西侧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南北两侧避让通信管线,规划装机容量85万千瓦,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50公里,场址面积约86.3平方公里。
接入系统
标段5采用交流送出至长兴岛消纳。其余标段采用直流统一送出,直流电缆登陆长兴岛后经G40隧道在浦东换流接入主干网架。直流送出工程包括陆上和海上换流站、中间直流电缆以及附属电气设备,送出工程建设运维牵头企业采用方案优选模式产生,本轮海上风电(专指通过直流工程送出的海上风电项目)中标企业有资格参与方案优选。
市电力公司负责制订直流送出工程技术要求和评审方案,按程序报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组织实施。有意向的海上风电中标企业编制送出工程建设运维方案,市电力公司负责组织评审后提出牵头企业推荐建议,按程序报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执行。牵头企业组织其他海上风电开发企业(海上风电项目中标后,经市发展改革委同意的海上风电开发联合体)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直流送出工程的建设运维,并做好与G40运行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各海上风电开发企业在送出工程项目公司的股比按其海上风电送出容量占比确定。市电力公司负责做好直流送出工程建设运维的技术监督管理。
部分相关要求
11.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我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求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装置,出力不低于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的20%(额定充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新型储能可通过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赁的模式实现,海上风电并网需同步实现规定一半容量以上的新型储能建成并网,剩余规模在海上风电并网后一年内建成。新型储能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要求开展设计、建设、安装、竣工验收和运营,满足应急管理、消防、电力监管等相关部门技术与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