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资协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大唐新能源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5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5%;大唐新能源香港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大唐海南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5%。
大唐新能源表示,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有利于推动海南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有利于提升公司经济效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