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省 能 源 局
公 告
鲁能源公告〔2023〕第11号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4号)要求,我局结合《山东省海上风电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组对东营市上报的2022年度建成并网海上风电项目财政补贴申请材料进行了复审。经复审,东营市上报的两个海上风电项目补贴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补贴规模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发企业 |
建设地点 |
补贴规模 (万千瓦) |
并网时间 |
1 |
山东能源渤中海上风电A场址工程项目 |
山能新能源(东营)有限公司 |
东营市 |
50.1 |
2022.12.29 |
2 |
山东能源渤中海上风电B场址工程项目 |
山东渤海二号风电有限公司 |
东营市 |
39.95 |
2022.12.30 |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详细材料,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求署真实姓名。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山东省能源局 0531-51763717
联系邮箱:snyjxnyc@shandong.cn
山东省能源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