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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第六、七章
《<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编委会
2023年6月29日
(十九)优化财政资金使用
主要政策点1:加强央地联动,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对部分领域予以针对性支持
根据2020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的系列可再生能源电价和补贴有关政策,自2021年起,国家财政资金不再为新安排的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户用光伏除外)项目提供电价补贴,生物质能发电电价补贴也启动竞争配置确定电价并在几年内逐步退出电价补贴。自2022年起,户用光伏也全面进入无补贴阶段。但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发电成本仍然较高,近海风电较同省份陆上风电的价格需求高0.1元/千瓦时以上,光热发电电价需求约在1元/千瓦时的水平,农林生物质发电采购原料的费用也比较高,如果没有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将面临较大压力。国家和地方将通过政策联动,国家安排试点示范基地或项目,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方式,地方同时配套出台财政支持政策,共同支持海上风电(重点是深远海风电)、光热发电项目建设,保持一定的市场规模。
对于深远海风电,“十四五”期间需启动深远海风电示范,利用央地联动安排资金支持,资金规模按照以收定支方式确定,如果地方安排资金量有限,建议做好经济性预估,适度加大单位投资或度电补贴力度,并据此确定可支持的试点示范项目规模。对于光热发电,“十四五”期间国家明确政策鼓励长时储热型光热发电配套风光基地建设发展,在2021年第一批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光基地中,青海、甘肃、吉林共规划建设101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基地内风电、光伏发电分摊光热发电成本的方式,实现风电光伏光热综合系统性平价上网,这是一种变相对光热发电提供经济政策支持的方式,建议地方能同时提供更直接或更多模式的资金支持政策。
案例7-1央地联动支持海上风电发展 |
2022年以来风电整机价格和基础及施工成本大幅度下降,近海风电在部分风能资源和海床条件好的地区具备平价上网条件。广东省、山东省和浙江省相继出台了对海上风电的补贴政策。其中,广东、山东、上海对初投资提供补贴,广东省补贴范围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2022-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和500元;山东对于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800元、500元和300元;上海对2022-2026年并网的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场址中心离岸距离大于等于50公里的近海风电项目,按照每千瓦500元补贴;浙江对于2022和2023年全容量并网的项目分别给予0.03元/千瓦时和0.015元/千瓦时的度电补贴,补贴期限10年。地方投资或电价补贴政策可以为近海风电发展助力,为“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建设提供基础规模。对于技术要求和成本更高的深远海风电,上述三个省份的支持力度还远不够支撑其经济性,需要通过央地政策联动,由国家安排深远海风电试点示范基地或项目,比如国家可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或清洁能源资金的增量资金中安排,地方同时提供类似支持近海风电的补贴方式,支持深远海风电项目示范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