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源网获悉,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宁德深水 A 区海上风电场项目以及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长乐外海 D、E 区海上试验风电场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福建省发改委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对宁德深水 A 区海上风电场项目进行了批复。由于该项目开工部分审批手续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办齐等原因,福建润时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申请将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 1 年。根据相关规定,福建省发改委同意了这一申请,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 1 年。项目其余事项仍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德深水 A 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4〕13 号)执行。需要明确的是,项目核准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年,若届时仍未开工建设,该核准文件将自动失效。

宁德深水 A 区海上风电场项目坐落于宁德霞浦东侧海域,规划容量为 800MW。项目计划安装 20 台 14.3MW 风力发电机组和 33 台 16MW 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 814MW。此外,还将配套建设一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项目单位为福建润时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时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96%)、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1%)共同持股。
福建省发改委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批复了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长乐外海 D、E 区海上试验风电场项目。同样由于该项目开工部分审批手续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办齐等原因,福建华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将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 1 年。依据相关规定,福建省发改委同意了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 1 年的申请。项目其余事项仍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长乐外海 D、E 区海上试验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4〕3 号)执行。项目核准同样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年,若届时仍未开工建设,该核准文件将自动失效。

该海上试验风电场项目位于长乐东犬岛东侧海域,项目规模为 411 兆瓦。项目将建设海上风电试验基础平台 20 个,包括 16 兆瓦级 2 个、18 兆瓦级 3 个、20 兆瓦级 10 个、25 兆瓦级 5 个。项目与长乐海域其他海上风电项目,如长乐外海 I 区(北)、长乐外海 I 区(南)、长乐外海 J 区、长乐外海 K 区等,实施集中统一送出,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将另行核准。
项目单位为福建华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7%)、福建省亿力集团有限公司(38%)、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8%)、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4%)、福州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共同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