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源网获悉,10 月 21 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根据批复,因该项目开工部分审批手续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办齐等原因,申请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 1 年。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7 年第 2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 的通知》(闽政〔2017〕45 号),同意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 1 年。
项目其余事项仍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111 号)执行。项目核准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年,届时若仍未开工建设,该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华润连江外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福建省连江县东侧海域,场址中心西距北竿岛约 18 公里,场区面积 79 平方公里,水深约 38 - 46 米,规划装机容量 700 兆瓦,将安装 39 台 18 兆瓦风电机组、一座 220 千伏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