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源网获悉,8月19日,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辽能”或“公司”)发布《关于增资建设一体化联营项目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 2024 年度海上风电建设方案〉的通知》中对国家“两个联营”相关政策的要求,华电辽能全资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热电公司)将推进丹东金山热电二期 1×66 万千瓦热电联产扩建工程(以下简称热电联产项目)与丹东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项目(以下简称海上风电项目)的一体化建设。
海上风电项目位于辽宁丹东东港南部海域 DD2 场址,总装机容量 200 万千瓦,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海上风电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各 100 万千瓦,均安装 84 台 12 兆瓦风电机组。一、二期工程将共建 1 座 ±500kV 海上换流站和 1 座陆上直流汇集站。海上换流站通过 2 根 ±500kV 海缆接入陆上直流汇集站,再通过 1 回 ±500kV 直流线路送至张台负荷中心。项目动态投资 1957994 万元,静态投资 1925140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投资的 20%,即 391598.8 万元。
为推进一体化联营项目,华电辽能拟向丹东热电公司增资 99017.1 万元,向华电(丹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海风公司)增资 391598.8 万元,合计增资 490615.9 万元。
华电辽能表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和尽早投产,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